为进一步做好我市“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”创建工作,现设立创建工作建议和投诉平台。即日起,若您对“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”创建工作中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服务水平、服务态度、服务质量等方面有任何问题或建议,可通过以下途径予以反映:
1.拨打海宁市卫生健康局电话:0573-87017301,受理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(节假日除外),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7:00;
2.传真号码:0573-87017302;
3.信件请寄往浙江省海宁市钱江西路82号海宁市卫生健康局,邮编:314400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意见建议”字样;
4.当面提交“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意见建议”书面材料至海宁市卫生健康局309办公室。
我办在收到电话和信件后,将会在第一时间联系您,予以解决或回复!
海宁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3年11月20日